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莆田鞋服城A、B、D、区二至三层商铺租赁招投标会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举行商铺租赁招投标会,标的如下: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莆田鞋服城A、B、D区二至三层商铺共7个标的,每个标的建筑面积及保证金详见租赁招投标会目录表,租期均为伍年。参加竞标对象须提供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鞋服类原辅材料及电子商务。A、B、C区域不得经营化工(危化品)。
以上标的以现状招租,有意竞投者请与我司联系。看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4时30分。保证金交纳至单位名称: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荔城支行;账号:1405010209003014112。保证金是否到户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联系地址: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仓后路272号)
联系电话:拍卖公司:2280273 15080113430(许)
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4日鞋服城A、B、D区二至三层商铺租赁招投标会目录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物状况 | 建筑面积 (㎡) | 租期 | 保证金 (人民币) | 起投价 | 备注 |
第一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D区D5-208商铺 | 76.41㎡ | 伍年 | 1万元 | ||
第二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鞋服城D区D2-209商铺 | 123.34㎡ | 伍年 | 1万元 | ||
第三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鞋服城B区B3-323商铺 | 71.77㎡ | 伍年 | 1万元 | ||
第四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鞋服城B区B3-326商铺 | 71.77㎡ | 伍年 | 1万元 | ||
第五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鞋服城B区B3-319商铺 | 107.66㎡ | 伍年 | 1万元 | ||
第六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鞋服城A区A5-214-215商铺 | 294.11 ㎡ | 伍年 | 1万元 | ||
第七标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鞋服城A区A2-207商铺 | 76.93㎡ | 伍年 | 1万元 |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莆田鞋服城A、B、D区二至三层商铺租赁招投标会竞投须知
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招投标会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投事项告知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莆田鞋服城A、B、D区一至三层商铺共7个标的;每个标的建筑面积及保证金详见租赁招投标会目录表。
二、招投标会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
三、招投会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
四、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在《湄洲日报》发布租赁公告及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五、竞投手续及资格要求:
1、竞投单位(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鞋服类原辅材料及电子商务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的须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无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及交纳所要竞投标的物的竞标保证金凭证(以银行对帐单为准)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竞投人须在2023年01月03日下午4时30分前办理报名手续。
3、拖欠租金的原承租户在报名前费用未结清的,不予参加本次竞标。
六、标的物状况及保证金:
每个标的保证金详见租赁招投标会目录表,交纳至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荔城支行;账号:1405010209003014112。
七、租赁期限:均为伍年(自2023年01月16日至2028年1月15日止)
八、竞投程序和方式:
1、竞投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后,在竞标会前办理领取竞标号牌,方视有效,每牌进场2-3人。即视为认可所竞标的物,取得竞投标权;
2、竞投标会实行“价高者得”原则,本次竞招投标会采取增价竞投方式进行,竞投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投价和加价幅度后,竞投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投(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竞投人可以高于加价幅度加价),第一个举牌的竞投人表示答应此价格竞投,接下来的竞投人每举牌一次表示在前一价位上按幅度加价一次,竞投人的最后报价经拍卖师重复三次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且这一报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拍卖师击槌表示成交。拍卖师有权根据竞投会现场情况改变竞投形式;
3、以最高报价竞得租赁标的的竞投人为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当场与天得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中标确认书》;
4、竞投人不得在招投会会场喧哗,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其它竞投人的正常竞投活动,否则拍卖师有权当场取消其竞投资格。
竞投人如有串通行为,拍卖师有权宣布竞投无效。
九、租赁方案
1、前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执行,第四年起逐年递增5%。租金按月交纳,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中标方须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招标人转帐支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加收拖欠租金日万分之五滞纳金,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连续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合同规定严重的情形。
2、商铺租赁标的物经营范围为鞋服类原辅材料及电子商务(不得用于仓储)。
3、荔城区域外企业中标后须于一个月内新注册企业或将企业变更至荔城区域内。
4、物业费及其他应承担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租赁期间中标人一切经营费用自理。
5、租赁期满或经营中途中断,其装修不动产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动产归中标人所有。
6、投标人答疑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3日下午5:00止在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
7、中标人应承担代理佣金按五年中标总额的1.5%由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收取。
十、标的物的移交及租赁风险抵押金
1、竞投人中标后,当场与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中标确认书》,中标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即由中标公司缴纳经营履约保证金(每个商铺壹万元),缴纳给出租方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名: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账号: 13420101040007419)经营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书》,合同期内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清结后无息返还。
2、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书》的,不予返还竞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
3、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政府对鞋服城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合同双方互不赔偿。
4、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书》中另行规定,《租赁合同书》与本竞投须知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注意事项
租赁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所从事行业相关证照。所从事的行业应当是无污染、无噪音。不得经营网吧及餐饮,A、B、C区域不得经营化工(危化品)。
十二、本竞投须知的解释权归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仓后路272号)
联系电话:0594-2280273 13905949372
竞标保证:本人已知悉《竞投须知》中载明的各项条款,并愿意遵守各项条款的要求。同时,本人已现场查看竞投标的,并认可竞投标的物的分标状况,中标后如本人违反《竞投须知》的各项规定,愿承担有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竞投人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