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业服装城电梯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业服装城电梯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22年5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3
(一)招标项目概要.........................................3
(二)现场勘察 ............................................3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4
(四)投标须知.............................................4
(五)开标.................................................5
(六)评标、定标...........................................5
(七)其它要求.............................................7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8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11
投标文件目录............................................12
1、投标函...............................................1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4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5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项目概要
1、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业服装城电梯监控系统安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荔隆置业有限公司自支,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鞋业服装城
3、招标发包范围:电梯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4、项目区域说明:鞋服城交易区及E区全部电梯、走廊过道
5、项目工期:项目工期:本招标工程工期为 15 日历天,每逾期一日罚款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且因本项目时间较为紧迫,中标单位须同时派出3名以上安装人员进场安装(且应无条件以招标人按实际要求增加安装人员),按照科学合理及招标人要求的期限直至安装任务完成。
6、质量要求:在招标人的配合下,依照已通过的电梯系统安装方案(附件一)实施,所用监控设备及相应配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采购标准(附件一)采购,在招标人配合下对安装工程实施录像、拍照记录。
7、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监控系统安装服务内容;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工程费用的控制
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本招标项目的安装费用及采购费用的发包价为 (未公开) (投标报价不含税费,所涉及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9、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
10、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中标法。
11、告其他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的指示精神: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人员应佩戴口罩,应于门卫处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且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同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
二、现场勘察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招标文件除本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17:00 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17:00 前在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公开栏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2、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通知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四、投标须知
1、招标程序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的资格申报资料。
(2)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及其全套有关资料。
(3)必要时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
(4)书面澄清答疑。
(5)开标会后进行“中标公示”三天。
(6)“中标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签发“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单位企业名称若有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工程投标报价
A、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未公开) (投标报价不含税费,所涉及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B、本招标项目的发包价为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唯一价款,该款项已包含评估费、咨询费、作业费、加班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文件的填报要求和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以A4纸张编制并按顺序钉成壹册,正副本装入标函袋内一包封,袋外两头加纸封口,并于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报价表应按要求填写和盖章。
(4)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开标
1、开标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10 时 00 分在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本部7楼会议室举行,所有投标文件应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09 时 30 分前送至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本部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投标人须随身携带营业执照等规定要求原件,否则按未提供原件作不合格处理。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其程序为: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4)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小组评审。
六、评标、定标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下轮程序:
(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的;
(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和原件的或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和原件提供不全的;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份数或内容不齐全的;
(7)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或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提供的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 、确定中标人
3.1招标人完成评审工作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推荐一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人在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2招标人撰写开标、评标及定标情况记录,由招标人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3.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本部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后,若无出现异议,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合同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电梯系统安装项目完成之日,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七、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本招标项目先服务后付款,招标人不支付预付款;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业服装城电梯监控系统安装项目安全、有序、如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监控安装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概况
l、安装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鞋业服装城。
2、安装区域:鞋业服装城交易区及E区电梯、走廊。
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价定为 (含税价)。
二、安装期限及延误责任
1、本招标工程工期按照科学合理及招标人要求期限,直至安装任务完成,具体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因本项目时间较为紧迫,中标单位须同时派出3名以上安装人员进场安装(且应无条件以招标人按实际要求增加安装人员),按照科学合理及招标人要求的期限直至安装任务完成。
2、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日降雨量超过50mm)经甲方签证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三、质量要求:在招标人的配合下,依照已通过的电梯系统安装方案实施,所用监控设备及相应配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采购标准采购,在招标人配合下对安装工程实施录像、拍照记录。本项目要求保修期两年,付款结算时需扣除5%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退还。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款(含税价):¥ 元,大写(人民币): 。
2.工程保证金(含税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报价的5%,保修期二年)
3.结算方式: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在结算时一次性扣除,保修期满返还。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科学合理及招标人要求期限,直至安装任务完成,具体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乙方在进行安装过程时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
3、乙方在安装过程时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乙方的专职安全人员和安装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督促安装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安装确认时间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丈量评估工作,每逾期一日罚款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控安装、网线铺设等工作。
七、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电梯监控系统安装全部完成之日,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八、若遇自然灾害及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电梯监控系统安装完成无遗留问题,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
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鞋业服装城电梯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投标函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单位企业名称若有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函
致: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电梯监控安装项目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数点保留两位数)本项目我方无条件完成甲方布置的全部电梯监控系统安装工作最终总价按实结算且同意合同签约单价为本次经评审最低报价的价格作为中标价,并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15 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你方交纳中标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企业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9、我方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1、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必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2、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单位企业名称若有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