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服城一层鞋材及配套商铺转轮租赁方案
2015年11月15日,鞋服城一层鞋服原材料及配套租赁商铺第二轮租赁期限将全面到期,为了进一步促进鞋服城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加大商家对鞋服城市场下一步经营的信心,并有效地确保新一轮的租赁工作按时开展,根据公司招商人员对鞋服城市场业态的调查和了解,经研究,特制定鞋服城一层鞋服原材料及配套租赁商铺的第三轮定向、定价租赁实施方案。
一、 租赁对象
1、在上一轮租赁期限内自主经营,并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在鞋服城内依法纳税的商家。(承租者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未在鞋服城内依法纳税的,取消续租资格)。
2、原入驻鞋服城,并能够严格按照市场配套服务项目规定自主经营的企业或单位(如租期内改变商铺配套服务使用功能的取消续租资格)。
3、新申请入驻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鞋服原材料或辅料)及新申请入驻的配套企业(营业执照与鞋服城配套服务项目相符合的企业),鞋服城商铺租赁资格审核小组将对申请入驻企业经营年限和纳税情况进行评分,得分高者先。原鞋服城内租用私有产权商铺年纳税在20万以上(含20万),此轮申请租用公有产权商铺的经营商户按得分高低实行先行选房。而后,其他的申请企业按照各得分情况依次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入驻(评分办法:根据营业执照的经营年限每年为1分、年纳税每5000元为1分,累计总分)原则上每户只能租赁1间商铺,如能作出承诺,在1个年度内能在鞋服城内上缴税款20万以上的,可增加租赁1间商铺。
4、实际在鞋服城内经营且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在鞋服城内依法纳税,上一轮未直接与荔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实际经营者,本轮可直接与荔隆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原租赁商铺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限
本轮租赁期限设定为: 3年 (从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
三、 租赁方式及物业管理费
1、定价租赁方式:根据市场询价统一定价按招商规则对外租赁。
商铺租金拟定为: 第一年28元/平方米/月,第二年30元/平方米/月,第三年32元/平方米/月。
2、竞价租赁:对于同一商铺出现两个评分得分相等意向入驻者时,采取竞价租赁。
3、物业管理费为:1.8元/平方米/月
四、 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
1、商铺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为每间3万元,租赁方需在合同签定前向鞋服城(荔隆置业公司)缴纳。续租商户或配套企业可将上一轮已交的经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下一轮作为下一轮的经营履约保证金,配套企业上一轮所交的经营履约保证金每间不足3万的应补足3万。
2、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上一轮租赁商家,在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后,上一轮的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直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且不再签定续租合同。
五、 租赁和退租手续的办理
1、申请续租或新租赁的商户必须于2016年2月29日,前,前往鞋服城规划发展部(A5-309)提交租赁申请,续租户还需提交其在鞋服城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2015年度的纳税证明。鞋服城商铺租赁资格审核小组将根据规则于2016年3月7日前对各申请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通知获得续租或新租赁资格的申请户。
2、商家接到续租通知后,先到鞋服城规划发展部开据入驻资格证明,再到鞋服城市场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处开据各项费用缴清证明,并于2016年3月8日至3月31日前携带即原租赁合同和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收据到鞋服城市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续租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相关续租手续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联系电话:
0594-2282528,0594-2813311
3、未接到续租通知的请及时于2016年3月20日前致电0594-2282528,0594-2813311电话咨询原由,逾期未来咨询原由的或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我司有权在租赁期限到期时将商铺收回。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