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鞋服城简介
机构及领导
理事名单
服务项目
新闻中心
公司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招商信息
政策资讯
政策发布
政策指导
政策法规
产品中心
成品鞋城
成品服装
鞋用面料
鞋用辅料
鞋用化工
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投诉专区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公司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招商信息
4
莆田鞋服城被评为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来源:
|
作者:
pmt672a7b
|
发布时间:
2019-10-31
|
99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大医疗产业园、棉3创意街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方亿科技园莆田鞋服城创业基地等119个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称号。
二、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集聚内外部优质资源,提升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要结合自身优势,发挥产业资源汇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的经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年度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五、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未在此通告名单内2015年认定的示范基地,有效期至2018年底止。
上一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荔城区商业集团积极推动
下一篇:
莆田鞋服城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